第十一章 都赖方别(1/ 2)
所以我银蜂了对吧?
方别这样平静说道。
并没有太多的惊喜和意外。
因为本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。
杀死宁欢进入江湖榜甲榜第七,相比之下,一个区区银蜂是真的有点不够看。
怎么说呢?
事实上,理论上要杀死二十个宁欢才能升到玉蜂,但这毕竟是理论值,萍姐和秦都是玉蜂,也没有见到江湖榜上被清空一遍。
当然,萍姐从十六岁杀到二十九岁,杀了整整十三年,才慢慢从木蜂杀到玉蜂的。
“是的。”何萍点了点头,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对银白色的令牌,将其中一个扔给方别:“你的,还有林雪的。”
方别用左手接过令牌,在手中把玩了一下。
银蜂的令牌当然就是纯银制成的,在手中把玩起来沉甸甸的。
换句话说,银蜂令牌也终于值一点钱了。
毕竟这么大的银疙瘩,是真的有十两重了。
背面是虚化的蜜蜂翅膀,隐隐可以看到一个蜂巢的图标,正面则刻着一些复杂看不清楚的纹路,单论做工而言,银蜂的令牌和之前的木蜂铁蜂铜蜂简直不可同日而语。
所以在防伪和确定身份上,令牌也有了更多的花样,因为银蜂在蜂巢中,真的已经开始享有大量的特权了。
方别在手中将这枚令牌看了片刻,然后抬头看向何萍:“成为银蜂之后,就不需要固定在一个驻地执行任务,而可以任意在蜂巢指定的范围内逡巡。”
其实之前就有过先例,杀商九歌的时候,任务在洛城被何萍拦下来,于是蜂巢就提升了商九歌的任务等级,直接提升到了天字号,然后调动一组金蜂三组银蜂前来围杀。
而作为反例,这次宁欢事发突然,也打了一个蜂巢措手不及,所以蜂巢接连骚操作,强行将方别提升为铜蜂,然后以特殊规则——当前驻地情况下,铜蜂可以参与天字号任务,最终把任务下发到了方别的手里。
怎么说呢?
只能说办法永远是比苦难多。
只要蜂巢愿意,那么骚操作就是层出不穷的。
何萍看着方别,点了点头。
之前那三对银蜂可以来洛城执行任务,换句话说,如果方别想的话,方别也可以离开洛城。
“那么我们也可以走了。”方别看着何萍,认真说道:“虽然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里的。”
“但是鉴于有些事情发展的实在太快了,现在想不走,恐怕也得走了。”
“嗯。”何萍嗯了一声。
这就是方别反复向何萍征询意见的原因。
就像何萍说的那样,方别其实早就考虑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了。
但是他必须征求一下何萍的意见。
因为方别已经打算离开洛城了。
“只能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慢慢从小事发酵的。”方别笑了笑:“当初我杀宁怀远的时候,可真没有想到后面还会牵扯到那么多的事情。”
“但是这一切既然发生了,就只能随机应变,走一步算一步。”
“所以这个世界上,想要安安稳稳,就不要去沾染因果。”
“可是偏偏刺客就是最沾染因果的职业。”
“所以这天地间的刺客大多数都活不长。”
方别难得地开口说了这么多话。
何萍这次没有回答。
“所以走吧。”方别看着何萍,继续说道:“趁这次的风波尚且没有来到洛城,趁我刚好银蜂。”
“在一切开始之前离开,避免更多的风波和因果。”
何萍点了点头,淡淡道:“其实我挺喜欢这里的。”
八个月前在燕京的风雪中,两个人乘坐马车一路来到这个小城。
八个月之后,就要被迫离开这里。
虽然说之间确实经历了许多,也收获了许多,但是也到了不得不告别的时候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