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自作多情(1/ 2)
俞庭薇之所以要去卖衣服,是因为俞庭薇知道开一家服装公司比建养鸡场远远要复杂麻烦的多。
抛开办理各种手续不说,从设计到生产,再到销售,各部门的职能都要一应俱全,当然还要有足够多的流动资金。
俞庭薇作为一只菜鸟空有一腔热血,所以建厂前俞庭薇必须化身服装销售员,从底层做起,积累经验,充分了解这个时代的服装市场,去了解这个年代的人的穿衣品味。
在慕修谨的建议下,俞庭薇去了目前京城最大的一家百货商城去应聘做销售员,这家百货商城里不光卖的服装种类多,还有一小部分专门提供给有钱人服务的世界名牌**,这在八十年代末期已经算是最超前的时尚**店了。
俞庭薇看了一圈,最终选择去一家名牌服装店进行应聘,主要是这家衣服的设计风格俞庭薇很喜欢,而且这个牌子一直到二十一世纪也很著名。
对于一个外貌与气质俱佳,又是能说会道的人来说,应聘一个小小营业员不是什么难事。
服装店的女老板一眼就相中了俞庭薇,当天就把俞庭薇留在店里,月薪七十块钱。
按照当前物价水平,薪水还算丰厚,俞庭薇当场拍板。
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时尚达人,俞庭薇自认为卖衣服对自己并非难事,无非是帮顾客试试衣服,搭配搭配风格什么的。
但一天下来,俞庭薇就屁了,这活儿还真不是谁都能干的了的。
顾客来了,不但要笑脸相迎,还要不厌其烦的忍受人家左一件右一件的试穿,一边试,你还要一边给意见,穿的不好看也不能说难看,穿的好看了,那更得捧得天花乱坠,最后试穿一大气很有可能还一件都不买,真不如在某宝在逛来的痛快。
不过凭俞庭薇的三寸不烂之舌,第一天卖货的某人收获还是不错的,一共卖出去四件衣服,其中还包括一套套装。
下了班,俞庭薇拖着一双遛细的腿走出百货商店,正顺着马路边往公共汽车站走,就听见身后有人按车喇叭。
按了一遍俞庭没搭理,接着又按了第二遍,第三遍。
“这么宽的大马路不够你开吗?”
俞庭薇再躲就上树了,气呼呼的回头怒视车里的人。
“呀,是我家大慕慕!”
刚刚还打蔫,这一见着慕修谨,俞庭薇凶巴巴的脸瞬间笑成了喇叭花,,就跟打了鸡血似的,又活蹦乱跳起来,赶紧屁颠屁颠的绕到副驾驶那边爬上车。
“你怎么来了啊?”
一上车俞庭薇就在慕修谨的脸上亲了一口。
“回家顺道就来了。”
慕修谨又说谎,明明是特意绕了两条街在这等俞庭薇下班。
俞庭薇不以为意,反正有人接,总比等公共汽车强。
“感觉怎么样?”
第一天上班,某人还是要表示一下关心。
“还好啊!就是站的太久,腿有些酸。”
俞庭薇边说边敲着酸痛的双腿。
慕修谨皱眉,有些心疼,“要是觉得辛苦就不要做了。”
“还好啦,很有成就感的,第一天上班我就卖出去四件衣服。”
看着俞庭薇一脸傲娇的样子,慕修谨伸手揉了揉女人头顶。
“对了,后座上的书给你。”
“书?什么书?”
俞庭薇回身发现后排座位上放着几本服装设计方面的书。
“我这两天正想买几本这样的书看呢?”
俞庭薇兴奋的伸手把书拿过来,没想到慕修谨想的这么周到,都已经帮自己买好了。
“谢谢啊!”
姑娘捧着书,笑眯着眼睛对慕修谨说道。
慕修谨不语,只是将对着俞庭薇一侧的脸扬了扬,俞庭薇妙懂,嘟着粉唇在男人的脸上印下一个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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