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水火不相容(1/ 2)
记述袁世凯和唐绍仪关系的文章继续写道:
“窝了一肚子委屈的袁世凯迅速着手反击,先是赵秉钧一逢开会就搞失踪,陆徵祥好像更醉心于疏通外务部门前的下水道。开个内阁会议,不是这个有事,就是那个不到,眼看拆台之下难以维持,黄兴要钱的的电报又接连发来。
毕竟在武昌起义之后南京周围啸聚了三十余万散兵,都是一副功臣姿态自居,遣散这些人需要钱。没钱的唐绍仪面对洋人借款时的掣肘,一怒之下决定不借了。
袁世凯接手的本就是个近乎破产的**,用钱地方多了去了,没钱怎么行?没钱怎么过日子?便指示财长熊希龄继续与六国银行协商,这等于明摆着要把唐绍仪踢出局。
“一天,唐绍仪有事要向袁总统报告。一见面袁世凯就没有好脸,未等唐绍仪把事情讲完,便很不客气地说:‘少川,我已经老了,你就来做总统吧’。唐先是一惊,接着想到,自己在这‘总统府’,已经成了‘不受欢迎的人’了。”
以上的描述肯定是夸大其辞。或许袁世凯身边的人,卑躬屈膝惯了,有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直立行走,在他们眼中反倒成了另类。
南京临时政.府和临时参议院,在急急忙忙制定《临时约法》时,为了对袁世凯的权力进行制约,在国体上实际上实行的是“内阁制”,也就是说行政权主要是在内阁。而且《临时约法》明确,内阁不但要对大总统负责,更要对国会也就是这时候的临时参议院负责。
唐绍仪已经接受了民主共和思想的唐绍仪,作为内阁总.理后,严格按照《临时约法》行驶权力,是很正常的事,是在履行职务。肯定地说,唐绍仪真的没做错什么。
但是,袁世凯可不是这样地认为。在他看来,他是大总统,他就要说了算。他才不管什么《临时约法》,更不管什么“内阁制”,想决定什么就给内阁发指示,下命令。唐绍仪并不想和哪个人争夺权力,但涉及到执行《临时约法》这样的大事大非当然是不能妥协的。这样,经常地驳回袁世凯的决策,为一些问题和袁世凯争得面红耳赤,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。
受到袁世凯的冷言冷语相待,唐绍仪也很委屈,但他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,坚定地认为,自己如果不负起责任,就有负大总统的重托。袁世凯可不领他的这份情,只是认定唐绍仪已经不再是他的合作伙伴了,他已经"不会再听从自己"了。早已习惯了大权独揽的袁世凯,费尽心思得来的大总统,岂容自己成为总.理上面的"虚君"?
在用人、财政、遵守《临时约法》规定等方面,唐绍仪和袁世凯看法都不统一。在筹款方面,唐绍仪拒绝英、美、德、法四国银行团提出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,让袁世凯非常不快,同时他也得罪了英美等列强,遭到他们的攻击。
很明显,唐绍仪和袁世凯的裂痕已经越来越深,达到了无法弥合地步。直接造成唐绍仪辞职的原因是是任命直隶都督事件。
参议院还在南京时,当时参议院规定各省督抚一律改称都督,咨议局改省议会,都督由省议会公举。
直隶代表谷钟秀、刘若曾等人考虑驻南京第三军军长,原广西副都督王芝祥有些威望,感觉人也不错,做直隶都督合适,就推荐给唐绍仪。唐绍仪对王芝祥印象也不错,马上表示赞成。
南方的革命党人,觉得这是个好主意,袁世凯不能来南京,在直隶安排个自己人也不错。事前,唐绍仪征求过袁世凯意见,袁世凯并没表示反对。唐绍仪随即通知了顺直议会(包括顺天府在内的直隶议会)。直隶议会通过必要的程序,批准了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决定。
此决定报到唐绍仪处后,唐绍仪电报袁世凯:“准参议院咨文及各处函电,皆谓本省都督应先由人民公举,再由大总统委任命,王芝祥既经直人举为都督,应请速予发表。”
孙中山也为此发电袁世凯,请其按照直议会议决案加以委任。请他签署委任。
当初,唐绍仪请示袁世凯时,袁世凯可能没太在意,或许也没认真去想。现在看事情还真这么办了,袁世凯不干了。
直隶是自己的地盘,怎么可以容外人插足。自己身边,有一个革命党人军政大权在握 ,这还了得吗?所谓卧塌之侧,岂容他人酣睡。
于是回复唐绍仪:“都督由地方公举,抑由中.央任命,此固为国会成立后解决问题。但就目前而论,北方三省都督业由本总统委定,决无更改之理。若参议院必欲迫令取消已发之命令,则请先取消本总统之职任。”
从这里可以看出,中山先生和参议院做为“紧箍咒”的参议院立法,袁世凯根本不当回事。
任命官员的权力怎么能放弃!否则,谁还围着他转,谁还拿他当回事!不是要他命吗?
唐绍仪回京后,又和袁世凯谈起王芝祥任直隶都督一事,袁世凯似乎并未拒绝,只是表示一时不便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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