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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一二章 西出长安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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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街小雨润如酥,草色遥看近却无。最是一年好去处,绝胜烟柳满皇都。

阳春三月,是西安最令人遐思的季节。城里的花,城外的柳,半山腰上染了春光的点点淡粉,这座古老的都城,在水墨缱绻中,被古城墙上嘹亮的号角蓦然惊醒。

昔年陕西谢氏有好女,起兵长安城,挥戈东去矣,报我父兄仇,铁马金戈十数载,一朝为天子,凤歌帝业震九州。

百年光阴弹指过,天下无人敢再提起女帝,然而在西北大地,在她曾经浴血过的大秦川,在她自幼长大的长安城,她的传说依然存在。

春风得意马蹄疾,阳春三月的古城,这些传说终于不再是传说,这是历史,这是曾经真实存在的。

昔日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

谢氏还有后人,这一代的谢氏女儿飞进了展家,做了展家的小儿媳。

她就是展怀的夫人。

三月十五,宜出师。

霍柔风一身戎装,与展怀并排站在城楼之上,钟夫人和谢红琳亦是一身铠甲立于二人身后,谢红琳将一柄长剑郑重地交给他们,道:“当年我成亲时,这是我的嫁妆,你们的外祖父对我说,若寻到能接下此剑的人,便将此剑托付于他,如果不能,便将此剑留于谢氏后人代代传承。这剑随我辗转多年,幸不辱命,不但寻到能接此剑之人,还将此剑传给了谢氏后人。现在,我就把这柄剑交给你们了,有生之年,我要看到你们用这把剑直捣黄龙,用这把剑饮沈家狼子之血,以报谢家和高家血海深仇。”

霍柔风和展怀一起接过了这柄剑,霍柔风用另一只手轻轻抚过剑鞘上镶嵌的翡翠玛瑙,她认识这柄剑,这并非前世母亲的天子剑,这是她的剑,是她十二岁生辰时,母亲赏赐给她的。

这柄剑从未饮血,镶金嵌玉,极尽奢华,这是十二岁的九容公主将它悬在腰间做装饰,可惜她身量尚未长成,系上这柄剑并不好看,一两次后也就成了摆设,放在百宝阁里,和会冒热气的玉荷叶、口吐珍珠的小青蛙一样,偶尔取下把玩一番,在宫女们大呼小叫着“别割破手指”的惊呼声里,重又被束之高阁。

也不知道当年她死后,这柄剑是怎样落到谢家手里的。现在的谢家人都是表哥的后人,表哥没有见过这柄剑,想来是错当成是天子之剑了。

冥冥中似有天意,两世的母亲都将这柄剑赐于了她,百年沧桑,辗转红尘,这柄剑还是回到了她的手中。

霍柔风刷的一声抽出长剑,剑光如水,寒气森人。

她怔住,这还是当年的剑鞘,然而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剑了。

或许,剑也与人是一样的,人有魂,剑亦有魄。

这柄前世未曾饮血的剑,这些年来跟随一代代的谢家人,绝处中求生存,碧血剑心,腥风血雨中,这柄剑依然在,昔时空有剑身,如今剑魄已成。

霍柔风站在高高的城楼上,放眼望去,在她面前是整装待发的千军万马,是她挚爱的秦川大地,在她身边伫立着的是她的夫君,她的兄姐都在远方等待着她,他们等着她重新书写历史,他们等着她堂堂正正回到京城。

霍柔风面对城楼下的将士,面对远处的百姓,她高声说道:“太祖皇帝,女帝安然,出自谢氏,帝起西安,辅有良将,北高南展,忠勇定邦!奸人当道,明珠蒙尘,忠义护主,一脉传承。高氏蛰伏关外,守护谢家百年;展氏一门英烈,靖海抗倭百余载,高展之举,忠肝义胆,功在千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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